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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最低工资标准在近五年内将年年上调
来源:新华网  类别:浙江人才市场信息  更新日期:2008年8月31日

新华网浙江频道8月30日电 (记者 岳德亮)为了让人民群众尤其是低收入群体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浙江省政府决定全面实施低收入群众增收行动,明确提出,最低工资标准近五年内每年都将上调。

浙江省政府在日前发布的一份行动计划中指出,全省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等因素,及时调整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今后五年内,坚持每年调整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每年提高幅度在10-15%,增加城镇低收入职工的收入。

此前,浙江省政府刚刚对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调整,从今年9月起,相对于2007年至今执行的标准,新的最低月工资将普遍上浮70-110元。

最新的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共分为960元、850元、780元、690元四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也同步调整为8.0元、7.1元、6.5元、5.7元四档。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表示,员工只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已确定劳动关系的都适用。最低工资中包括社会保险中需个人缴纳的部分。

据了解,浙江省从1994年开始实行最低工资制度,当时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是200元。从1995年至2003年间每两年对其进行一次调整;从2003年至今每年调整一次,已经累计调高了10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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