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资讯首页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资讯搜索:
输入您的搜索字词
提交搜索表单
当前位置:
首 页
-> 薪酬福利
收藏本文章
中秋节加班要发三倍工资 广州禁拿补休冲抵
来源:金羊网 类别:薪酬福利 更新日期:2008年8月28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规定,今年中秋节从9月13日到15日放假三天,用人单位在9月14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另外,广州劳动部门不允许用人单位以补休形式冲抵中秋节当日加班费。
中秋节当天加班,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支付300%的加班工资。
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劳动保障局获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规定,今年中秋节从9月 13日到15日放假三天,用人单位在9月14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特别需要提醒劳动者的是,广州劳动部门不支持先加班后补休的做法,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不得以补休形式冲抵中秋节当日加班费。
用人单位在9月13日和9月15日公休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如何计算自己的加班工资基数?有关负责人指出,按照广东省的相关规定,劳动者的加班工资基数,就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依法约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所在地政府公布的本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如果合同中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以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实际工资高于当地政府公布的职工月平均工资,加班费基数怎么算?该负责人解释,实际支付的工资视为与劳动者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用人单位应以此工资为加班费基数计发劳动者节假日工资。
免责声明:人才无忧招聘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信息之目的,绝不意味着人才无忧招聘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以上内容仅供网友学习与交流,无意侵犯版权。如有侵犯您的利益,请告知我们,我们将尽快删除。
[
打印本页
] [
关闭窗口
]
本站推荐的广告:
人才首页
|
职位列表
|
人才列表
|
兼职频道
|
猎头服务
|
职场资讯
|
培训频道
|
院校频道
|
客服中心
人才无忧招聘网
版权所有 ICP备案证书号:
浙ICP备07024487号
招聘电话:0579-88353391 客服热线:0579-88353392 传真:0579-88353390
招聘单位无权收取任何费用,请求职人员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按照相关劳动法规合理保护自身权益,警惕虚假招聘,避免上当受骗.